海关查获伪报进境海参25.6吨

时间:2025-10-09 点击:4次
近日,某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向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申报进口一批干制海参,申报为“仿刺参”,重25.6吨。现场关员查验发现该批海参并非同一品类,存在伪报品名风险。经送专业机构鉴定,核实为鼻刺参、黑海参、尖口海参、白尼参、梅花参和棘辐肛参等多种海参干制品。经查询《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上述海参种属均未列入我国准入水产品目录。
海关提醒:根据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相关条例规定,海参等水生动物产品属于国家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货运渠道进口海参等水产品需向海关交验相关许可证件并接受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境。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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